索  引 号: 595703492/201710-00006 组配分类: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发布机构: 雨山区发经委 文       号: 雨发经〔2017〕114号
成文日期: 2017-09-21 名       称: 关于同意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溪地伊顿庄园”项目备案的批复[项目代码:2017-340504-70-03-024124]
关  键 词: 批复
索  引 号: 595703492/201710-00006
组配分类: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发布机构: 雨山区发经委
文       号: 雨发经〔2017〕114号
成文日期: 2017-09-21
名       称: 关于同意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溪地伊顿庄园”项目备案的批复[项目代码:2017-340504-70-03-024124]
关  键 词: 批复

关于同意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溪地伊顿庄园”项目备案的批复[项目代码:2017-340504-70-03-024124]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99            信息来源:  雨山区发经委         发布时间:  2017-09-21  09:13

马鞍山星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重新办理“大溪地伊顿庄园”项目备案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依据2016年12月市规划局对工程规划调整方案重新审定的(马规方案[2016]00140号)文件要求,同意你公司“大溪地伊顿庄园”项目备案。该项目位于九华路与霍里山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占地207.7亩,容积率1.8,总建筑面积约33573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49185平方米,新建高层住宅、低层住宅、沿街商业用房、小区相应的配套设施及一所6班幼儿园。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30682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约20504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50000万元,建设期60个月,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原备案文号(雨发经[2014]12号)文相应废止。

    望你公司接文后,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节能评估、土地、规划、建设、环保、消防、安全等相关前期手续,在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应及时报告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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