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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汛〔2017〕4号
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防汛(抗旱、排涝)指挥部,区防指成员单位,内设机构:
鉴于我区江河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江河汛情总体平稳,区防指决定从7月25日10时起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区仍处于主汛期,台风暴雨和局地强降雨发生机率仍然较大。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保持临战状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做好防汛、抗旱和防台风等各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