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009-00307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环保局 | 文 号: | 雨环查封[2017]19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7-05 | 名 称: | 查封决定书(马鞍山金辰润滑油有限公司) |
| 关 键 词: | 查封决定书 | ||
|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009-00307 |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环保局 |
| 文 号: | 雨环查封[2017]19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7-05 |
| 名 称: | 查封决定书(马鞍山金辰润滑油有限公司) |
| 关 键 词: | 查封决定书 |
雨环查封[2017]19号
马鞍山金辰润滑油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丁云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551831417U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马塘村
经我局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年综合利用4500吨废矿物油项目虽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生产至今未依法履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生产设备(详见清单)予以查封。查封期限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25日。查封物品就地存放于你公司生产厂区内,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动用、调换、损毁、变卖。
你公司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雨山区人民政府或者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博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查封设备物品清单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