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05-00177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7〕26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4-08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05-00177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7〕26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4-08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3月30日省国土厅在合肥召开的全省耕地保护重点工作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4月8日国土资源部总督察办一行来我市督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提出的要求,在4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将暂停土地报批和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我区能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大任务,4月20日前完成“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三大任务,4月25日前完成“建表册、入图库”,4月30日前建立雨山区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申报市级初验。
二、职责分工
(一)落地块(4月10日前完成)
按照通过论证审核的划定方案,将永久基本农田图版落地,确定边界、面积、地类、质量等级信息。联系各载体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块进行举证微调。(责任单位:雨山国土分局)
(二)明责任(4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2.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责任单位:向山镇、落星村、南庄村、陶村、锁库村、石马村,佳山乡、马塘村、三联村、超山村,采石街道、陈家村)
(三)设标志(4月20日前完成)
在基本农田保护主要区域和重点交通出入口,埋设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载明保护区域示意图、保护面积、保护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各乡(镇)要在4月15日前确定设立标志牌地点,两个乡镇大型标志牌各1个;落星村和陈家村钢架标志牌各2个,其余村各1个。(责任单位:向山镇、落星村、南庄村、陶村、锁库村、石马村,佳山乡、马塘村、三联村、超山村,采石街道、陈家村;配合单位:雨山国土分局)
(四)建表册(4月25日前完成)
以地块为单位,建立《雨山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信息一览表》,明确地块位置、面积、权属、保护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各乡(镇)、村要在4月15日前上报相关数据至雨山国土分局。(责任单位:雨山国土分局;配合单位:佳山乡、向山镇、采石街道)
(五)入图库(4月25日前完成)
在本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将我区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落实到调整后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并通过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再修改完善基本农田现状数据库,从而确保我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到图、文、表完全一致。(责任单位:雨山国土分局)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