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04-00049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7〕20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30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04-00049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7〕20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30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30日
雨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雨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区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47号)及《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马政办秘〔2017〕18号)等文件精神,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五公开”为重点,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一、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在公文流转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各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凡未明确公开属性的,在电子办公系统中将无法流转。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区政府办可按规定予以退文。5月底前,实现电子办公系统“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信息直接推送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时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公文,各单位按月或季度编入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目录并公开。
(二)不断拓展“五公开”内容和范围。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建立并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公开决策草案、依据和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推进执行全方位公开,及时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民生举措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推进管理全领域公开,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等,公开晒权,促进减权限权;推进推进服务全过程公开,及时公开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强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推进结果全维度公开,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
二、持续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网站信息内容保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实施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确实不产生信息的目录可予隐藏或删除,阶段性产生信息、时间间隔较长的可适时发布说明信息。要做好上级政策及解读信息的转载,凡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及解读信息,各乡镇街道要及时转载;发布某个行业的政策及解读信息,涉及到的部门应及时转载。转载一般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
(二)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简政放权、行政权力运行、市场监管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以及财政资金、民生资金分配和使用等领域,细化目录标准和内容规范,持续深化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价格与收费、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减税降费、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整体提升重点领域公开水平。
(三)推进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公开,重点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规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工作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等情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以公开服务我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四)全面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判断标准,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的程序进行。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畅通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对涉及多个部门依申请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答复合法、准确、及时。对多人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的基础上,确属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三、强化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
(一)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时间、途径、形式、提纲等,解读材料要内容详实,形式新颖,注重效果。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区政府办公室应按规定予以退文。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舆情,分段、多次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主动释疑解惑。要发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二)创新解读方式方法。多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公众“听得懂”、“信得过”。
(三)丰富和完善解读渠道。政务公开网站是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微博微信等主要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提升政策信息公开实效。要积极探索建立与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解读信息传播渠道。各部门应探索建立政策吹风会制度,对政府常务会议等讨论通过的重大政策文件,适时深入阐述回应。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关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主动以吹风会等适当方式,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四、全面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一)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我区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宣传部负责回应内容和方式等指导工作,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加强政务舆情收集和信息共享。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对涉及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和区政府部门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及时掌握舆情动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建立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定期将监测收集的重要政务舆情信息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三)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政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应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出席。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具体落实。
(二)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责任细化。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便于监督检查。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办将定期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到位的部门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