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04-00044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7〕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13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方案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704-00044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7〕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13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方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雨山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3月13日
雨山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我区经济发展,按照市消费者协会统一部署,现就我区开展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名称
马鞍山市雨山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二、活动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三、活动目的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四、组织领导
成立雨山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雨山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费者协会,具体负责活动协调组织工作。
联系人:雨山区消费者协会 赵伟 汪亦芳
联系电话: 2612083
五、活动安排:
(一)3月10日,在雨山区行政中心北二楼会议室召开雨山区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会议。
(二)3月15 日上午,在湖南西路大润发北门广场设立雨山区“3.15”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主会场,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协牵头组织,参加单位为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卫计委、雨山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并在雨山西路华润苏果、向山镇、采石街道分别设立分会场,分别由安民市场监管所、向山市场监管所和采石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主、分会场均制作宣传横幅(3月10日前制作完成)。
(三)活动期间,各相关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或联合组织开展打假专项行动。
(四)积极宣传贯彻新《消法》及《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3月中旬至4月下旬,各相关单位结合今年年主题,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送法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办讲座等形式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普及新《消法》及消费安全知识。
(五)3月中旬,区市场监管局、区农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保春耕”专项行动。
(六)6月,筹备成立消保委相关事宜。
(七)7月,组织开展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消法》及《消保条例》的专题培训。
(八)8—9月,配合市消协开展旅游行业和超市服务行业状态调查活动。
六、具体要求
(一)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活动。
(二)区消协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三)在活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认真受理消费投诉,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四)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相关活动资料。
(五)“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