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63406522/201702-0000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商务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7-02-13 | 名 称: | 关于收文和发文工作办理程序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收文 发文 程序 规定 | ||
| 索 引 号: | 563406522/201702-0000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商务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7-02-13 |
| 名 称: | 关于收文和发文工作办理程序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收文 发文 程序 规定 |
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办文水平和效率,促进机关高效良性运作,特对我局收文、发文工作办理程序进行梳理和调整。请各科室认真遵守以下收文、发文程序和制度。
一、收文程序
1、本局的所有收发文件以及电报、传真、E-mail和简报、资料等,均应统一进行登记。登记和办文工作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来文需领导批示的,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按“分管领导→局长→承办人”的顺序送签;来文属阅知件的,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局长→分管领导→承办人”的顺序送签。
2、局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贯彻后,应交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和立卷归档。
3、各科室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和上级、下级有关部门直接送(传)达的文件,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
4、上级、平级和下级单位来文,由局办公室签收后提出分办、拟办意见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阅示后,再以复印件方式转有关科室进行办理。
二、发文程序
以局的名义印发的公文,必须遵循如下的拟(办)文程序:先由相关科室负责起草公文(材料),呈局分管领导修正、审核签名,送局办公室复核稿后打出清样,呈局长作最后审定签发。公文校对以原稿为准,重点校对文字和格式,非承办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如对内容有疑问或发现错漏,应请承办人予以校对。校对后的文件再输出清样,由办公室作最后校对,确保公文质量。公文稿经领导签发,不能改动,如确需修改的应由承办人向签发人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修改。公文拟稿、修改、审核和签批,要用钢笔或签字笔,禁止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归档及其他程序
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把公文原稿、正本和有关资料整理完整,统一归档,如需加印公章的文件,在加印公章时,应将领导签发的批件、原稿以及正本上交办公室。要做好文件特别是密级文件的管理工作,所有涉密文件应由局办公室专人管理,严禁将密级文件带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