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2-12-01
| 索引号: | K16385692/202212-00180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安全生产监管 |
| 发文机关: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成文日期: | 2016-02-14 | 发布日期: | 2016-02-14 |
| 发文字号: | 雨政办〔2016〕9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 标 题: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雨山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雨政办〔20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
雨山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有效做好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监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及地方政府建立协调机制的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雨山区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予以协助配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安全效能”为根本出发点,以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运行,为建设“平安雨山”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构建适应我区实际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社会广泛参与、科学监管设备”的特种设备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
(一)区市场监管局职责
负责辖区内公园、商场、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充装单位;氨介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蒸压釜等快开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监管;按照法定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负责对区政府交办、各部门反映的重大问题的检查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处理。
(二)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依据各自职能,对各自牵头主管行业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知识,负责排查相关企业特种设备情况,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及企业台帐(详见附件),对发现的在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超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情况,及时抄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协助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督促辖区企业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全面负责。
(三)各乡镇街道职责
广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知识,落实属地职责,负责排查辖区无专门主管部门的企业、经营户及居民小区的特种设备情况,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及企业台帐,对发现的在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和检验超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情况,及时抄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协助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积极协调辖区企业、社区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特种设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检查。
(二)各部门、乡镇街道应结合全区中心工作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四)加强督查工作,确保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扎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强化协作。要加强协调衔接,注重信息共享,形成信息联通,工作联动,部门联合的工作格局。
(三)依法履职。要切实依法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履职,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附件:雨山区特种设备台账
附件
雨山区 特种设备台账
填报单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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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特种设备 名称 |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
安全管理人员 及联系方式 |
作业人员与证件是否一致 |
是否办理 使用登记证 |
是否在检验 有效期内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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