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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湖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马鞍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马人社〔2011〕84号)和全市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在你们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评估,同意将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等38所培训机构和12所鉴定机构认定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定点鉴定机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