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7313546/201610-0000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雨山区农委 文       号: 雨农函〔2016〕4号
成文日期: 2016-10-20 名       称: 雨山区农委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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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7313546/201610-0000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雨山区农委
文       号: 雨农函〔2016〕4号
成文日期: 2016-10-20
名       称: 雨山区农委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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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农委关于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94            信息来源:  雨山区农委         发布时间:  2016-10-20  10:40

刘光兴代表:

    您在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农用地规模种养殖需配套基础设施看护用房”议案转建议收悉,区农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设施农用地的申报和备案程序按照市国土局和市农委《马鞍山市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监管导则(试行)》(马国土资201592号)文件执行。

二、用地企业须通过乡镇(街道)向区国土部门申请,由国土测绘单位先进行用地范围勘界,核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农业部门就项目设立是否符合有关规划、建设方案是否可行、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签署意见,最后按程序审核备案。

三、国土部门对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按备案的位置和规模监督设施农用地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农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徐元忠

联系电话:233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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