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1605-0022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6-02-01 名       称: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关于马鞍山市约谈整改情况后督察的反馈意见
关  键 词: 环境保护 督查整改
索  引 号: K16385692/201605-0022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6-02-01
名       称: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关于马鞍山市约谈整改情况后督察的反馈意见
关  键 词: 环境保护 督查整改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关于马鞍山市约谈整改情况后督察的反馈意见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838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2-01  16:56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于2015618日对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环保约谈。201574日,马鞍山市政府向环境保护部提交了约谈整改方案,20151230日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了《马鞍山市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根据《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于2016113日至15日对马鞍山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后督察。督查组查阅了相关文件档案,对约谈通报的环境问题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抽查了部分“举一反三”项目,涉及花山区、雨山区、含山县、和县、当涂县两区三县的26个整治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马鞍山约谈整改取得的主要成效

    后督察认为,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向环保部提交的约谈整改方案,马鞍山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整改完成了约谈通报的环境问题以及拉网自查的环境问题共计327项,并于近期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了《马鞍山市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通过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一些老大难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置,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清理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有了大的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改善,2015年主要污染物PM10均值与2014年相比下降了19.4%。总体来看,马鞍山市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基本达到了约谈要求。

    二、马鞍山落实约谈要求的主要做法

    (一)党委政府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认真落实环境责任。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领导环保意识得到有效加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20156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大会,传达环保部约谈要求,部署整治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坚决打好环保整治攻坚战。市政府制定印发了《环境保护部约谈马鞍山市环境保护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县区、有关部门、相关园区的整治任务、整治时限和要求,在全市建立了三级整治网络。安徽省环保厅对马鞍山市下达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和督查方案,每月由厅领导带队督查,指导整治工作。马鞍山市政府成立了5个督查组,市政府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多次现场督办,每周召开调度会,采取督办单、媒体曝光、约谈、问责、处罚等多种措施,持续不断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开工建设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开展整治工作以来,马鞍山全市共投入整治资金15.5亿元,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产能淘汰、空气质量改善等重点工程,其中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各类整治资金3.05亿元,相关企业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2.45亿元。马钢公司投入治理资金2.28亿元,完成了烧结机、热电厂脱硫脱硝限期治理项目。皖能发电、万能达发电两大电力企业投资近4亿元,开展6台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工程改造。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去年11月中旬建设完成,工程总投资599万元。和县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设备安装完成,并采用明管架设。石桥污水处理厂、含山县林头污水处理、博望污水处理厂等一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均开工建设并陆续建成,山鹰公司自备电厂脱硫脱硝工程、铁鹏海豹水泥1500/日熟料生产线脱硝除尘改造工程等陆续建成投入使用,环保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权威。针对我部约谈中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马鞍山市逐项立案查处,共计立案17起,处罚金额386.9万元,公安机关对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的文胜化工厂负责人给予15日行政拘留。在全面排查、全力整治环境问题过程中,严格落实新环保法要求,综合运用查封扣押、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等手段,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6月份以来共计实施查封扣押5起,限期治理7项,停产整治282家,关停取缔各类违法企业83家,行政拘留3人,公安、检察、环保部门联合办案1起,对马钢公司热电总厂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按日计罚156万元。2015年全年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611份,强制断电266家。铁腕执法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后督察发现有不少企业仍在停产整治。

    (四)标本兼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改善。马鞍山市政府科学决策,一些久拖不决的长期矛盾和区域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马鞍山以城市建设促进区域整治,将道路改造、管网建设、垃圾清运、河道清淤作为整治内容,有效改善老工业区的人居环境。开展洋河流域整治,对洋河上游26家涉矿、建材、化工企业停产整治,依法取缔6家小塑料加工点,对河段进行清淤,目前洋河水体明显改观。六汾河区域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涉矿企业停产并清理厂区露天堆放的矿渣、矿粉等原材料。投资2100万元,对六汾河区域的2.7公里道路进行了硬化改造,“尘土飞扬”的旧貌焕然一新。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长期违法的问题企业,天润冶金有限公司烧结机设备已拆除,东升化工厂4万余方尾砂清运完毕,玉江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整治,鑫洋永磁公司全面停产,文胜化工厂对渗坑进行修复并停产整治。

    (五)举一反三,建立全面整治清单。除了全面整改约谈通报的问题外,马鞍山将老工矿区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地表水系治理、土小企业联片整治等均纳入整治范围,对涉及的165个企业、14个区域及91项补充整治任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排查出327项环境问题。为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市政府出台了部分区域环境、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地表水环境、环境违法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5个专项治理方案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加强运输扬尘控制路面执法,共计查处超载抛洒车辆712辆,现场罚款31600元。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整治工作中淘汰16家落后产能企业、11条落后生产线和一些关键设备;关停各类土小企业202家;拆除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烧结机5台,小高炉2座,各类铸造炉55台。

    (六)加强统筹协调,以环境问题整治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整治以来,马鞍山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工业总产值1360亿元,增长9.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9户,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450亿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7%。针对含山县林头镇200余家小铸造厂“低、小、散”突出问题,含山县委县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19家小铸造企业全部完成取缔,拆除了186台小型手扳炉,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制订整体产业升级方案,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企业新安装电炉63座。县政府出台《林头区域铸造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实施意见》,通过“改造转产、整合转移、退出转用”三转措施实现破题,为企业稳步实现转型升级提供了平台,也为含山县园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前景与活力。以关停取缔促进空间拓展,开展土小企业整治,重点打击小塑料、小铸造、小磁选等非法土小企业,清理了各类土地近4万平方米,为园区发展拓展了空间,实现“腾笼换鸟”,以生态环境优化促进投资环境改善,确立“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思路。

    (七)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进入严格执法常态。2015731日,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门邀请省环保厅领导同志为全市领导干部解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台系列制度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将各级政府负责同志作为环境监管网格长。根据新环保法对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提高环保考核权重。市审计局在对博望区区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首次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强化媒体监督,向污染宣战,整治期间环保部门、新闻媒体联合组织暗访,制作暗访专题片14个,作为每次调度会的通报内容。夜查、节假日巡查、突击检查、特殊天气突查、明查暗访已成为各级环保部门执法监管的常态。

    三、工作建议

    结合此次后督察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对马鞍山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绿色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督查组在检查中走访群众,群众在肯定政府成绩的同时,希望环境质量能更好一些,这是马鞍山市委市政府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要把治理措施与改善质量挂钩,提高环境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改善环境质量的多种手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马鞍山作为沿长江岸线的重要城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绿色发展转化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保护好马鞍山国家环保模范城荣誉称号,在全省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切实巩固约谈效果,努力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发挥治污长期效应。银塘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修缮工程已经完工通水,检查时进水COD34mg/L,没有发挥实际减排效益,要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判,进一步排查管网,确保雨污彻底分流。向山垃圾填埋场应急池内仍存在约2万吨垃圾渗滤液,存在环境风险,要督促南京德磊科技环保公司和垃圾填埋场确定时间表,确保垃圾渗滤液库存早日处理完毕。要保持决策的坚定执行力,坚持环境执法力度不减。对没有配套治理设施、不符合复产条件的违法企业,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和县精细化工园区纳管企业仍不具备开工生产的前提条件,在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之前,纳管企业不得恢复生产。马钢的日常管理仍要强化,加强厂区扬尘控制,铁矿粉堆场防淋失设施仍不够配套,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县精细化工园区集中供热已经投运,但没有任何污染物排放数据,企业污染物排放处于无监管状态,环保部门要对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玉江机械化工有限公司仍然没有配套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马鞍山市环保局和雨山区政府要做好跟踪督办,未整改彻底不得复产。

    (三)要强化措施的连续性,确保责任分工到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施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发布,土十条即将出台。马鞍山作为长三角区域城市,完成大气十条要求的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要重点强调环境保护措施的连续性,把责任层层落实下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使事权分清楚、责任要到位,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首创精神,措施多样、方式灵活、因地制宜落实中央各项部署。

    (四)严格考核问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马鞍山市委、市政府要把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对措施不明、整改不力的,要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责,并向社会通报。

    (五)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马鞍山市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加强环保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在资金投入、执法车辆、机构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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