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512-00493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5〕5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2-06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正月期间小九华寺群众自发进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进香活动 安全管理 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512-00493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5〕5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2-06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正月期间小九华寺群众自发进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进香活动 安全管理 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正月期间小九华寺群众自发进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2015年正月期间小九华寺群众自发进香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农历除夕晚上和正月十四晚上,小九华寺群众自发进香活动规模大、人流集中。为确保群众自发进香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防止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火灾和其它意外事故,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和高香。
1.加强宣传,倡导文明进香。在小九华寺周边张贴市政府通告,在九华路和牛渚路交叉口设置市政府通告广告牌,在牛渚路和祈福路交叉口设置文明进香公益广告牌。
完成时间:2015年1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区民宗局
2.对小九华寺门前经营户逐一上门入户进行禁售烟花爆竹和高香的宣传,对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高香、不符合标准香类产品以及孔明灯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7日前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雨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
3.在牛渚路和祈福路交叉口、小九华寺山门和小九华寺北门,设置卡口并安排人员把守,在广场和其它路段设置若干流动哨,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和高香进入,利用广播引导信教群众和游客不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高香,安全有序文明进香。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雨山公安分局、小九华寺、小九华文化公司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二)做好小九华寺门前违章搭建及占道经营的管控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7日前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佳山乡
(三)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引导车辆在九华路、牛渚路有序停放,禁止进入祈福路。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交警楚江大队、交警开发区大队
(四)做好高峰期进香人流的控制、引导,重点时段在小九华寺山门后小桥、观音殿前台阶、观音殿后上山陡坡等重点地段要落实警力和人员,落实应急疏散通道,保障进香群众安全。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雨山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采石街道、小九华寺、小九华文化公司
(五)安排消防车辆、专业消防器材和消防人员,防止和及时处置各类火灾事故。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雨山消防大队
(六)安排救护车和医护人员做好现场医疗救护准备,做好寺庙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山林巡视,安排专门人员,配齐专业器材,做好小九华山森林防火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区农委
配合单位:采石街道、小九华寺、小九华文化公司
(八)加强乞讨人员的管理。安排车辆和场所对影响道路畅通的乞讨人员进行疏导。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九)做好寺庙内的安全防护工作。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设置庙内重点地段防护栏,完善寺庙内的照明设施,备齐备足消防器材,合理设立集中燃香点,及时清理香头,设置道路指示牌,备足草垫、麻袋、化雪剂,做好道路防滑、防冻。做好寺内就餐点的卫生管理,并进行饮食留样。设立临时救护室。在指挥部安装监控设施,随时掌握上山人流情况。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0日前
责任单位:小九华寺、小九华文化公司
(十)做好牛渚路、祈福路和小九华寺门前广场照明保障工作。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7日前
责任单位:滨江新区指挥部
(十一)做好自发进香活动风险评估,治理各类非法活动,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借机滋事。
完成时间:2015年2月18日晚上、3月4日晚上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雨山公安分局
二、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周密部署,确保群众自发进香活动安全有序。
2.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预案,并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方案和预案报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宗局403室)。
3.除夕晚上、正月十四晚上,在小九华寺二楼会议室设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集中办公。
4.除夕晚8点至大年初一上午10点30分,正月十四晚7点至正月十五上午10点30分,各成员单位人员要按照统一的时间要求到达指挥部。公安、消防、交警、卫生、市场监管、安监、城管等成员单位要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