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1512-0001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2015〕86号
成文日期: 2015-10-29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雨山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实施意见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行动
索  引 号: K16385692/201512-0001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2015〕86号
成文日期: 2015-10-29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雨山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实施意见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行动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雨山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实施意见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53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0-29  15: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马政〔20156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将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将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程、规定贯彻到一切生产和工作中,将安全工作责任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覆盖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应急保障,着力增强依法治安能力、科技治安能力、从严从实治安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打好打非治违阻击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共性和特性相结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采取停产、停建、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扣押、关闭等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歼灭战,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坚持综合施策、重在治本,依法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深入开展危化企业、油气输送管道、加油(气)站、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涉氨制冷、冶金煤气、高温金属吊运、有限空间作业及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深化隐患排查。坚决打好隐患排查围剿战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攻坚战,形成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全面检查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力求将监管延伸到每个角落、每道工序。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项工作制度,通过暗查暗访发现问题,盯住具体隐患挂账督办,实行月建月销推动重点隐患整改,针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加快体系建设以用促建,落地生根,完善隐患排查行业、企业、岗位标准清单,督促企业健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机制,优化提升信息系统,改进绩效考核办法,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实行精准化执法、差别化监管。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全过程实行签字确认、存档备查,确保隐患整治经得起时间检验和实践检验。

(四)强化依法治安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安。规范运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结构,到2017年底实现监管执法机构和人员全面达标和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各类开发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五)提升科技治安能力。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引导企业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加快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

(六)增强从严从实治安能力。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和执法监督,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调整完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理顺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快实现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加强责任查处追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到2017年底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社区,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区安委办负责制定年度行动计划,细化工作要点,加强协调衔接。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铸安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区安委会将把铸安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深入宣传引导。持续开展铸安行动宣传,运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铸安行动。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开展铸安行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和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提供调查线索,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促进铸安行动深入开展。

(三)统筹协调推进。把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三项行动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实现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相结合,注重统筹,标本兼治,加强协调,务求实效。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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