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512-00008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2015〕69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02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石溪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报告 |
| 关 键 词: | 一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512-00008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2015〕69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02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鞍山石溪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报告 |
| 关 键 词: | 一 |
市政府:
马鞍山石溪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十七冶改制企业,为解决改制职工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做出过贡献。2011年,该公司异地重建,目前新厂已进入试生产阶段。近一段时间以来,该公司多次向区政府提出,希望政府能够协调解决老厂区征迁及土地使用税减免有关事项,以助企业渡过当前资金紧张的难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老厂区征迁问题
马鞍山石溪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占地约270亩,按现有征迁政策套算,征迁约需资金3亿元,目前该地块未规划新的建设项目,同时滨江新区建设指挥部目前资金也很紧张,不具备征迁条件,暂时不能够实施征迁。待滨江新区5A级景区打造和项目实施需要,再进行安排。
二、关于老厂区土地使用税问题
马鞍山石溪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面临的困难客观存在,雨山区政府高度重视该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事宜,区政府主要领导在接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电话请求后,于7月6日(收到书面请示当天)下午,会同区政府分管领导,区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地税部门在法律、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能缓征的缓征,在税费计算上能有利于企业就有利于企业,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确属法律规定必须征的,将按市政府政策规定予以奖补。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