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511-00650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09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土地 经营权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511-00650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09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土地 经营权 |
关于印发《雨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我区从2015年4月起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将《雨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雨山区委办公室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雨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我区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9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6号)和《马鞍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党办〔2014〕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雨山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全区城市规划以外和部分城市规划以内且短期内不能征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做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2016年上半年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本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要以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底线,做到“三个不变”和“四个严禁”,即承包户、承包期、承包地块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严禁暗箱操作或采取欺骗手段将村民小组或村集体土地登记到个人头上,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依规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二)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严格遵循操作流程,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确保程序和成果都合法有效。
(三)尊重群众意愿。农民群众是确权登记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确权登记中的重大事项交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针对普遍存在的农民“保住地”的期望、“要回地”、“多要地”的诉求和“分不清”的问题,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
三、方法步骤
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15日—5月31日)
区乡镇分别成立领导组和工作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指导手册和致农民一封信,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组织乡镇村干部到含山等地考察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区乡镇分级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人员,重点培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相关政策和实用操作知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6月1日—8月31日)
以村为单位,对承包农户、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帐进行实地调查摸底,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帐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完善;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化解,同步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
各村对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以村民组为单位进行汇总,分别由村民组长和村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农经站备案,各村根据上报乡镇的名册,发放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表,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报乡镇农经站。
(三)实地确权阶段(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以省国土厅的航空摄影资料为基础,采用统一的测量调查方法,由专业技术队伍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乡镇、村和村民小组,供农户现场指界,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专业队伍对承包地块进行实测,并修补完善,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区乡镇农经站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分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登记簿中要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四)审核公示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31日)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核。
将乡镇、村工作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
(五)审批颁证阶段(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由乡镇农经站对村民小组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区农委复核、区政府审批。
填写由省农委监制、区政府印制的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统一颁发。
(六)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由专业队伍根据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由区、乡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根据农业部验收办法,由区组织对所辖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指导组,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和“议事会”,负责本村土地确权登记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区政府组织实施,乡镇、村负责具体落实,区直各部门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区农委负责制定方案、开展培训、组织测绘、业务指导和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区法制办负责确权颁证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指导等工作,确保确权颁证工作依法推进;区委组织部负责加强乡镇、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两委”的战斗力,为确权颁证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区委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为确权颁证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区监察局负责执纪监督问责,查处确权颁证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行为;区督查办负责督查考核、通报进度,确保确权颁证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区妇联负责组织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和支持确权颁证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化解妇女矛盾;区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来信来访;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资金;雨山国土分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协调省国土厅测绘资料档案馆购买本区农村土地调查图件;区档案局负责指导确权颁证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区司法局负责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和司法调解工作;乡镇负责本辖区确权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宣传动员。加强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让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群众明白目的、积极参与,让技术人员明确要求、掌握规范,做好开展工作的思想准备、干部准备和技术准备。
(四)落实工作经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农民负担。区、乡财政分别按每亩20元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市、省和国家的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