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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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K16385692/202212-00341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其他
发文机关: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4-01-03 发布日期: 2014-01-03 
发文字号: 雨政办秘〔20142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20335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雨政办秘〔201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佛教寺庙进香的信众逐年增多,烧高香、乱燃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十分普遍,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尤为严重,不仅污染了环境,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极不相称。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宗教活动场所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家质检总局《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26386-2011)、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旅发〔201330号)等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马政办秘〔201311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引导信众文明进香。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信众使用符合《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的产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有序进香。禁止在殿堂内明火进香,禁止使用劣质香及超长、超粗的大体积香进香。

(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寺庙及周边地区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周边商户管理。制止寺庙周边经营户非法销售香类产品和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制止销售不符合《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的香类产品。

(四)加强重点时段管控。加强对农历初一、十五和佛教节日等进香群众较为集中时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做好佛教重点寺庙及较大规模佛事活动安全与应急工作,确保群众进香活动安全有序。

二、组织协调

区政府成立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一)区民宗局。指导和督促佛教寺庙开展文明进香活动,

加强对信众的宣传,倡导信众文明进香。在通往寺庙的重要路段设置宣传广告牌,宣传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和高香。将文明进香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创建和谐寺庙活动的内容。

(二)雨山公安分局。及时制止在寺庙及周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燃高香、乱燃香行为,依法对违规人员进行查处。会同区城管、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寺庙周边违法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做好较大规模进香活动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做好现场安保和人员疏导工作。

(三)区城管局。清理寺庙周边占道经营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对私搭乱建进行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寺庙周边非法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做好较大规模进香活动的安全和应急工作。

(四)区安监局。对寺庙周边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寺庙周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做好较大规模进香活动的安全和应急工作。

(五)区文体局。协调市旅游局加强对宗教旅游场所、旅行社和导游的监管,禁止诱导游客到宗教旅游场所烧大香、高香和燃放烟花爆竹。

(六)雨山工商分局。对寺庙周边的经营户进行检查,及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销售三无、假冒伪劣香类产品等行为进行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寺庙周边违法经营户进行联合执法。做好较大规模进香活动的安全和应急工作。

(七)雨山质监分局。协助工商等部门,对寺庙及周边销售的燃香类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寺庙周边经营户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燃香类产品行为进行查处,重点管控违反香体长度不应大于500mm且直径不应大于10mm规定销售香类产品的行为。

(八)交警楚江大队、开发区大队、秀山大队。做好大规模进香活动的交通管制工作。

(九)雨山消防大队。监督消防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十)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开展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和文明进香的宣传,协助做好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阶段

(一)近期工作。

1.宣传发动(2014110日前)。

乡镇、街道对寺庙周边经营户进行宣传教育,逐户发放《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佛教寺庙及周边安全管理的通告》(马政〔2013108号)。区民宗局在重点寺庙小九华寺设置宣传广告牌。

2.集中整治(2014111日至129日)。

公安、城管、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重点寺庙小九华寺周边地区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和香类产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香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寺庙周边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3.重点管控(2014130日至215日)。

做好春节期间的群众自发进香活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除夕夜至正月初一、正月十四夜至正月十五两个重点时段的群众燃香安全与应急工作,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长效管理。

1.营造文明燃香风气。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信众革除燃大香、高香和进香时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使文明燃香逐步成为信众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切实维护佛教寺庙的文明、安全和秩序。

2.规范香类产品市场。加强对寺庙周边销售香类产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及时拆除各类违法建筑,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香类产品的行为,规范香类产品市场,维护信众的合法权益。

3.确保信众进香安全。定期开展寺庙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寺庙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春节期间和重要佛教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雨山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3               

 

 

附件

 

雨山区佛教寺庙进香和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丁巨凤  区政府

 员:笪圣汉  区民宗局

徐春雷  区文体局

施建平  区安监局

   区城管局

   雨山公安分局

高桥祥  雨山工商分局

   雨山质监分局

   交警楚江大队

郁洞远  交警开发区大队

胡泽林  交警秀山大队

姚友龙  雨山消防大队

黄金秋  向山镇人民政府

   佳山乡人民政府

彭良保  采石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宗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笪圣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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