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412-00134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4〕31号 |
| 成文日期: | 2014-11-28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交通安全 整治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1412-00134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秘〔2014〕31号 |
| 成文日期: | 2014-11-28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交通安全 整治 |
雨政办秘〔2014〕31号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雨山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1月6日
雨山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道路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经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通过延伸农村乡镇停车秩序管理,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延伸农村乡镇停车秩序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全区乡镇、行政村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落实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延伸农村车辆停放管理,形成工作机制完善、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健全、经费保障到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停车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细化方案,组织所辖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及行政村治保组织,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开展本辖区农村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和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安排经费用于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宣传活动开展。
2.区委宣传部。牵头协调组织宣传报道,指导交警大队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报道,专版专栏、新闻曝光等形式做好农村道路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工作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区农村抵制车辆乱停乱放的浓厚氛围。
3.区文明办。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深化推进农村地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4.区教育局。指导、监督农村地区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农村地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5.雨山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要将延伸农村停车秩序管理纳入民警工作职责范畴。
6.各交警大队。要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通过联席会议工作平台,推动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的重大问题。加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管理,严格路面秩序管控,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及时查处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7.区交运局。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从业单位行业管理,督促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增设完善农村乡镇公路各类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8.区农委。以深化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为载体,严把农机车辆及驾驶人办证和审验关,落实定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会同辖区各交警大队,建立农机车辆事故、驾驶人违法记录、罚款缴纳等情况的信息通报制度,实施源头和动态双重联合监管,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9.区安监局。对运输车辆在生产营运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区城管局。负责全区农村道路沿线车辆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整治;加大对“门前三包”管理和考核力度,规范人行道、农贸市场周边、窗口单位,以及重点部位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协同交警部门,对主次干道、支路街巷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整治。
三、整治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
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的组织领导体系、管理力量梯队、车辆和驾驶人基础数据,外牌机动车保有量,以及道路隐患点段等情况,开展全方位的摸底排查,认真排查梳理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并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1月8日—12月31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密切协作,深入开展农村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将整治宣传工作贯穿始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月1日后)
及时总结、固化综合整治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1.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对我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回头看”活动,并逐一验收,确保治理完毕。同时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安全设施不全、陡坡、临水、临崖、标志标线缺乏等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根据基础台帐,分门别类制定隐患整改建议,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隐患,采取“立牌拉绳”等警示措施,通过增设交通标志、设置防撞设施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短时间内难以治理到位的,积极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同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完成时限,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2.积极推进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各乡镇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的农村道路,特别是省际、市际、县际交界路段,合理规划建设公路交通监控系统、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以及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沿线学校、集市、人员密集乡镇等路段的管控力度,保障农村乡镇公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
3.强化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区各交警大队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帐,并通过采取流动车管所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同时,要协调乡镇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强化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登记、检验,严格驾驶人的考试管理,落实日常教育和定期审验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农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警,建立农机车辆事故、驾驶人违法记录、罚款缴纳等情况的信息通报制度,实施源头和动态双重联合监管,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4.推进落实农村道路建设三同时工作。各乡镇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道路,要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
(二)强化路面秩序管控
1.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区各交警大队要对今年以来农村地区一般程序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规律和特点,明确事故发生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并在此基础上,科学部署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勤务,提高农村路面管控和事故预防工作针对性。要定期组织警力,经常性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涉牌涉证、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深入推进停车秩序延伸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交警大队派员与辖区派出所对接,参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模式,建立由派出所、交警、乡镇政府、村委会、社区组成的农村乡镇停车秩序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农村乡镇停车秩序的延伸管理,共同加强对农村地区集镇道路、城乡结合部、安置房小区内部及周边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各乡镇要落实经费投入,通过设置停车管理设施,增设停车标志标线,利用闲置地块开辟临时停车场地等措施,疏堵结合,规范农村乡镇地区的各类车辆停放秩序;各交警大队要集中警力,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点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并积极会同城管等相关部门,对集镇和安置房小区周边道路车辆摊点占道经营和货运车辆乱停乱放开展综合整治。
(三)强化农村组织体系建设
1.积极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网络。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法定责任,完善乡、镇、行政村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网络,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和专兼职安全员、协管员的经费保障,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区安监局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开展情况,纳入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全区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双重考核。
2.组建农村安全监管队伍。各乡镇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由交警、派出所包村民警、农机监管部门、农村基层组织等多方力量构成的农村道路交通监管队伍。其中,今年年底前,各乡镇要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配备专职交通管理员,90%以上的村委会配备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在财政经费上予以保障。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坚持宣传先行,各交警大队要加强对农村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宣传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年内实现农村面包车核载提示牌粘贴(喷涂)率达到100%、驾驶人交通安全短信提示发送率达到100%。鼓励和支持保险、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向农村群众赠送摩托车头盔公益活动,提高摩托车头盔佩戴使用率。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素质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培育一所“农村交通安全示范校”,每所农村学校(教学点)、幼儿园至少设置一处宣传栏或板报,每学期至少上一节交通安全课。村里的大喇叭每周一讲,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同时,要通过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在重点时段开展劝导检查,严把村口、镇口和集市口,及时劝导、纠正车辆乱停乱放和其他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雨山公安分局负责同志,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其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雨山大队,交警雨山大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察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实行综合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以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为抓手,全面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推动解决影响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源头性、基础性的重大问题。
(三) 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综合整治期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通过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推动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被曝光和通报,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乡镇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
研究制定具体细化实施方案,并连同本单位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1月6日前报送区整治办,联系电话(传真):2425290,各成员单位要与每月13日和28日,报送本单位整治工作半月进展情况。
附件:雨山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雨山区农村乡镇停车秩序延伸管理和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文光 区政府
副组长:盛 俊 雨山公安分局
施建平 区安监局
成 员:胡文英 区委宣传部
甘 静 区文明办
蔡德江 区住建委
戴启华 区农委
袁本勘 区教育局
陈告明 区城管局
朱慧敏 雨山经济开发区
王 昌 向山镇人民政府
车恒贵 佳山乡人民政府
吴 新 交警雨山大队
胡泽林 交警秀山大队
郁洞远 交警开发区大队
刘 健 交警楚江大队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雨山大队,吴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络员:黄启宇,联系电话:15305559846。
抄送: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及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