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824/201605-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环保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6-05-26 名       称: 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办法
关  键 词: 秸秆禁烧
索  引 号: K16364824/201605-0002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环保局
文       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2016-05-26
名       称: 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办法
关  键 词: 秸秆禁烧

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问责的办法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889            信息来源:  雨山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6-05-26  14:48

        当前,我区午季农作物已开始收割,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各相关单位要全时段、全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为严明禁烧工作纪律,严防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的目标,根据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如下考核问责办法。

    一、严惩“第一把火”。凡各类检查通报出现我区“第一把火”的地方,全区通报批评,所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包保领导要在全区会议上做检查,对检查内容张榜公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被市级通报火点的扣发一半保证金,被省级以上通报火点的全额扣发保证金。同时扣减本区域禁烧奖补资金30%。

    二、对重点区域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秸秆焚烧现象频发,造成严重影响的,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全区会议上做检查,对检查内容张榜公布对分管领导和包保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额扣发保证金,扣减本区域秸秆禁烧奖补资金50%。

    三、对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问题突出被省、市政府通报批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在全区会议上做检查,对检查内容张榜公布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包保领导责任,全额扣发保证金,扣减本区域全年禁烧奖补资金,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对村级考核问责办法由乡镇、街道研究制定。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攻坚克难,确保我区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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