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8-0005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3〕39号
成文日期: 2013-07-19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8-0005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3〕39号
成文日期: 2013-07-19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60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07-19  11: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710

 

 

 

 

 

雨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一组高发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社会资源消耗的疾病,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和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慢性病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是防控慢性病的有效策略。为加快推动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全面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行动,综合控制慢性病的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负担,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我区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具体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于本地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30%

5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25%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雨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

1.制订雨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防控规划,召开雨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启动会,联系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落实慢性病社会综合防控措施,并制定相关督导计划,成立技术指导专家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制定中长期综合防治规划。

责任单位:区发经委

3.将慢性病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地方和中央配套比例不少于2:1配套经费,满足慢病防治工作需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二)开展指导监测工作

1.成立雨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协调工作小组,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协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召开2次成员部门联系会,通报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商讨解决办法。

2.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3.开展社区诊断,完成诊断报告。建立死因监测等慢性病监测系统。为宣传媒体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版和核心信息。结合全国高血压日等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采取有效干预手段和技术,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4.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100%。成年慢性病人群吸烟率在60%以下。

5.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及干预工作。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健康检查,为所有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第二恒磨牙封闭的免费服务。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范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建立和完善社区健身场所,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可取的宣传材料和支持工具展示,社区健康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组织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讲座和咨询活动,设立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栏,为群众提供应用技能指导,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90%以上,指导两个月更新一次内容。

2.结合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等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3场,每次不少于300人。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各街道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成年人达到35%以上。

3.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采取有效干预手段和技术,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

4.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每年至少新创建除卫生系统外的2家无烟单位(如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60%以下。每年开展一次无吸烟家庭评选活动。

5.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每年创建不少于1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

(四)学校健康教育及群众健身活动

1.开设学生健康教育课,慢性病防控知识授课时间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不少于2个学时,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覆盖率不少于60%3年内达到100%。幼儿园利用家长会,每年至少举办2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知识讲座。

2.幼儿园开设健康讲座覆盖率不低于60%3年内达到100%

3.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组织多部门群众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

4.开展本系统的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每年至少创建本系统2家无烟学校,在职男性教师吸烟率在60%以下。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健康生活方式传播

制订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在主流大众媒体上设置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宣传,主流大众媒体有慢性病宣传专栏,每半年在电视台宣传至少1次,每年在公共场所设置不少于2块户外广告牌。规划建设1个健康教育场馆,建立一支健康教育讲师队伍,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开展健康知识巡讲,传播健康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组织健康素养知识竞赛,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形式,充分调动社区、企业、机关的积极性,扩大竞赛活动群众的参与度和媒体的宣传面,在全区推广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达到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目的。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

(六)工作场所健康干预

1.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职工身体活动的场所及健身器材,覆盖企事业单位30%以上。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覆盖企事业单位30%以上。

2.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每年创建不少于1家。

3.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每年至少新创建除卫生系统外的2家无烟单位(如车站、机关等),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60%以下。

责任单位:区工会、团区委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七)餐饮和流通领域健康干预

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食堂和餐厅创建工作,每年创建不少于1家。开展卫生系统外无烟单位创建工作,逐年提高无烟场所覆盖比例,每年至少新创建除卫生系统外的2家无烟单位(如餐厅、商场等),成年男性人群吸烟率在60%以下。

责任单位:区食药局、雨山工商分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上旬

成立雨山区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制订创建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相关资料,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雨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任务,区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3年9月

接受省卫生厅专家的检查验收。

(四)长效实施阶段:2013年10月至2015年底

巩固前期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雨山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积极探索慢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将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也要积极筹措经费,增加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积极鼓励在社区中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组织,并在师资培训、宣传材料、劳务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常见慢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并出台相应优惠政策。

(三)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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