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035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3-18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森林 任务 各乡镇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03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4〕9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3-18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森林 任务 各乡镇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更好完成2014年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目标任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将《雨山区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2014年2月25日
雨山区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扎实推进2014年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认真做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植树造林,富裕农民,美化环境
二、目标任务
完成市下达的新增人工造林4813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4000亩,其他造林813亩。马芜高速森林长廊补植补造102亩,常合高速新建森林长廊3公里,创建森林村庄2个(锁库村锁库新社区、岱山村周边自然村)。
三、主要内容
(一) 以2月份为主的植树造林“启动月”。
1.制定各项植树造林方案。2月27日前,由区农委负责制定《雨山区“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雨山区2014年春季植树造林活动实施方案》和《雨山区常合高速绿色长廊建设方案》,各乡镇、街道、雨山经济开发区、雨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制定本辖区植树造林活动方案。
2.开展机关集中义务植树活动。2月28日,区四大班子领导和区直机关干部在雨山经济开发区佳山乡前庄村癞痢山开展大型集中义务植树活动。该项活动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统筹,区农委、佳山乡、雨山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配合市农委开展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落实活动现场,做好活动协调工作。
3.加快整地打宕。3月5日前,各乡镇义务植树点、纪念林基地、工矿废弃地、常合高速两侧和大户承包等成片造林地块,全部完成整地打宕。
4.加强苗木调度。3月10日前,各造林单位要提前做好植树造林种苗的准备工作,确保造林苗木的供应,把好苗木质量关。
(二) 以3月份为主的植树造林“会战月”。
1.开展乡镇义务植树活动。3月12日,全区统一开展乡镇义务植树活动,佳山乡、雨山经济开发区、雨山现代农业示范园至少要建立1个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向山镇至少要建立2个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每个基地面积不小于100亩;各乡镇、街道要发动适龄公民(男18~60岁、女20~55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履行法定义务,每人每年植树5株。
2.开展各类纪念林基地植树活动。区人武部、区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要积极与市对口部门衔接,加强与各乡镇协调,继续兴建“八一林”、“工会林”、“巾帼林”、“青年林”等纪念林,面积不小于100亩,3月15日前完成植树任务。
3.开展美好乡村森林村庄植树活动。3月17日—18日,各乡镇以美好乡村示范点为重点,对尚家甸、红光胜自然村进一步开展绿化,提升绿化水平;在周边村、锁库村新社区开展植树活动,利用村内空闲地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
4.开展常合高速集中植树活动。3月19日—21日,向山镇、佳山乡要组织村民或造林大户分别在常合高速两侧南庄村和超山村段进行集中植树。
5.开展工矿废弃地集中植树活动。3月24日—26日,向山镇、佳山乡要组织承包造林大户在工矿废弃地复垦地块各开展一次集中植树活动。
6.开展社会化集中植树活动。3月27日—28日,向山镇、佳山乡、雨山现代农业示范园要组织承包造林大户,分别在南庄、超山、岱山等村开展一次集中植树活动。
(三) 以4月份为主的植树造林“突击月”。
1.开展森林长廊植树造林。4月15日前,佳山乡要完成马芜高速森林长廊102亩补植补栽任务,向山镇、佳山乡要完成常合高速的绿化任务。
2.抓好森林村庄植树造林。4月20日前,佳山乡、向山镇要分别完成尚家甸、红光胜两个森林村庄的绿化提升任务;4月30日前,基本完成周边村、锁库新社区绿化工作。
3.组织检查督查。4月25日前,各乡镇、雨山经济开发区、雨山现代农业示范园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开展全面自查,对未完成造林的地块,要加强调度、加快进度、补缺补差,确保完成全年森林增长目标任务,4月26日—30日区森林增长工程办公室组织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狠抓工作落实。将植树造林工作纳入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舆论宣传。区委宣传部要抓好舆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报道,重点抓好各项植树活动的新闻宣传。区教育局要通过“小手牵大手”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宣传教育和植树造林活动。
(三)加强督查调度。区政府在“会战月”和“突击月”期间,每周召开一次植树造林工作调度会,各单位汇报植树造林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区督查办、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各有关单位植树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四)开展技术指导。区农委和各乡镇要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植树造林现场,做好技术服务,指导造林绿化实施单位科学造林,严把设计、整地、苗木、栽植、验收五道质量关,确保造林工程质量。
(五)落实造林资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果、竹业、葡萄等林业产业;积极开展林业招商引资,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区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区植树造林奖补、乡镇政府也要足额安排财政资金,确保完成森林增长工程任务。
抄送: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及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