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125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3-18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解读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12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3-18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解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4〕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马政办秘〔2014〕5号)要求,为更好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设现代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解读范围。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雨山区网站进行解读;各部门自行出台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雨山区网站或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和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报送拟发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稿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区政府办公室在呈送领导审签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雨山区网站发布。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查。
三、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建立解读队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政策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区政府将适时组建由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队伍,强化解疑释惑能力。
五、健全解读机制。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区政府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雨山区网站是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抓紧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2014年1月28日
抄送: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及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