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105-00317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07-06-14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两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计划生育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105-00317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无编号 |
| 成文日期: | 2007-06-14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两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计划生育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乡镇: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机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根据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两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马计生组[2007]6号)精神,结合中共雨山区委办公室、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意见》(雨办发[2006]7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农村绝育户实施一次
性奖励政策。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夫妻双方均为本区乡镇农业人口,依法生育子女且夫妻一方落实绝育手术的。
二、奖励标准及资金渠道。从2007年1月1日起,对落实绝育手术的两女户家庭每户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落实绝育手术的其他家庭每户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三、奖励对象确认程序。先由村级填写拟奖励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上报乡镇计生办审核,乡镇计生办逐户上门核查拟奖励对象家庭户口簿(含夫妻双方及子女)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手术证明,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其生育、节育等有关情况。经调查审核无误,上报区人口计生委确认后在村级张榜公布。
四、奖励资金发放程序。各乡镇计生办每半年(7月10日前、元月10日前)将确认的落实绝育手术人数汇总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口计生委按实际发放的奖励金额,委托区财政局下拨至各乡镇,乡镇在款到后一周内将一次性奖励资金全额划拨到奖励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农民资金“一卡通”)。
五、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该项奖励政策的认识。对农村绝育户计划生育家庭实施一次性奖励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根本性转变,有利于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真正让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经济上得到实惠。从而进一步增强国策感召力,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要抓好该项奖励政策实施工作的落实。各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和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实行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要坚持公开透明,对落实绝育手术一次性奖励要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发现实施假节育手术或开具假证明的,依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奖励对象确认不实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发放的奖励,上缴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组织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附件:
1.农村其他绝育户一次性奖励申报表
2.农村其他绝育户一次性奖励发放情况汇总表
3.农村双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申报表
4.农村双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发放情况汇总表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