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8-0016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其他
成文日期: 2008-06-26 名       称: 关于成立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  键 词: 文秘工作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8-0016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其他
成文日期: 2008-06-26
名       称: 关于成立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  键 词: 文秘工作

关于成立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467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6-26  08: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我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曹化根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孙铭文  区文体局

汪福海  区经贸发改局

廖和平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建委

王年友  区农委

樊宏平  区水利局

刘开斌  区环保局

袁本勘  区统计局

史先海  雨山公安分局

蒋启红  区宗教局

朱正银  雨山工业园管理办

王昌舜  向山镇人民政府

印小波  银塘镇人民政府

朱惠敏  佳山乡人民政府

唐永峰  雨山街道办事处

    平湖街道办事处

许志军  安民街道办事处

    采石街道办事处

庞良珍  区文体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体局,孙铭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庞良珍同志兼任副主任。

 

 

附:雨山区第三次文物普查职责分解表

 

 

 

 

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雨山区第三次文物普查职责分解表

成员单位

   

区经贸发改局

制定文物保护规划。

区民政局

负责配合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文物普查和附属可移动文物鉴定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普查经费审核、安排,并做好监督、审计工作。

区建委

配合做好城乡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普查工作。

区农委

协助完成普查中涉及农业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工作,积极提供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配合区普查办进行调查登记。

区水利局

协助区普查办做好水利管护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

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点所在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提供不可移动文物点的环境状态。

区文体局

牵头负责我区普查的各项工作。

区统计局

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组织普查数据统计审查和发布工作。

雨山国土分局

积极参与研究解决本地区文物普查的重大问题,配合普查办做好野外勘测调查工作。

雨山公安分局

协助普查办做好普查期间的文物执法及普查的安全保卫工作。

区宗教局

负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并积极配合普查办做好上述场所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造册等工作,使上述场所文物的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各乡镇、街道

做好辖区内的文物普查的初步调查、登记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普查办完成本区域内的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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