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9-0000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2〕3号
成文日期: 2012-03-22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方案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9-0000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2〕3号
成文日期: 2012-03-22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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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441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3-22  00: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一月十五

 

 

雨山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方   

 

为进一步强化对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以下简称“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pan>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原则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严管”的原则,各级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协作,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整治,使“三车”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明显下降,建立“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指挥全区“三车”综合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三车”综合整治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111-1215日)

制定全区“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11215-1231日)

通过集中宣讲、图板、板报展示等方式,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安全行车常识。向社会广泛宣传“三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动员全区市民举报“三车”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专项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11-630日)

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三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实施重点企业抄告制度,建立“黑名单”。

(四)巩固成效阶段(201271-1230日)

巩固整治成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研,全面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地“三车”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摸清属地范围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施工工地的情况,分别和属地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要加强对所属项目承建单位、施工工地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涉及“三车”的企业派驻专(兼)职安全督导员。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安全运输措施落实的监管。同时,要督促中标单位严格落实“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的管理责任,加强与区有关部门的配合。

(二)区有关部门应当密切协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履行对“三车”及相关企业交通安全和营运的监管职责。

1、区市容局牵头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加强渣土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和渣土运输发证管理;与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督促企业依法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同时,要严格落实车辆改装密闭装置规定,保持车辆外观清洁,严查严处渣土运输车带泥上路和抛洒滴漏行为。

2、区住建委牵头负责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严格全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核和发证管理;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安全运输措施落实的监管,与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督促企业依法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同时,对企业违反安全运输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或记入不良记录。要加强对项目承建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管,与项目建设单位、混凝土生产企业、渣土运输企业、货场签订“三车”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要求承建单位必须将“三车”运输业务发包给证照齐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车”运输企业监管和查处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所属项目承建单位、施工工地、运输企业的“三车”安全生产监督。

3、区农委牵头负责从事渣土运输和建筑材料运输农机运输车辆的整治工作。要严把农机车辆及驾驶人办证和审验关,开展农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专门从事运输的大型农机车辆,要参照机动车管理模式,推行安全转弯语提示器,喷涂车牌放大字样,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加装安全防护装置,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同时,要与交警部门建立农机车辆事故、驾驶人违法记录、罚款缴纳等情况的信息通报制度,实施源头和动态双重监管。

4、区安监局对市容、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三车”所属企业履行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日常安全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车”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参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安监开展调查,对生产企业、施工企业、运输企业、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雨山公安分局为“三车”整治提供执法保障,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工作中妨碍执法公务的违法行为;配合市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开展查处“三车”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行动;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对“三车”企业或主管部门责任人的约谈、检查、整改和考核。同时,交警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大路面稽查工作,对超限、超载运输,无运营资质车辆从事运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开展路面执法行动,严查“三车”超速、闯红灯、违反禁行时间和路段规定、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故意遮挡号牌、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三车”发生的重大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要从重从快进行处理,并将事故信息及时抄告有关监管部门。

6、区人社局要加强对“三车”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运输企业制定合理的劳动报酬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7、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安排督查活动,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向全区通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整治措施;对“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监管专栏的网页进行维护,实现网上信息共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建筑施工企业、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材料运输企业要严格履行“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实行“三车”营运公司化管理,对本区从事预拌混凝土、渣土、建筑垃圾、建筑砂石运输,必须实行公司化管理,企业应当对车辆和驾驶人实行统一管理(具体的公司化管理细则由各牵头部门另行制定)。未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与有资质的单位及个人,不得从事上述项目运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不得将运输业务委托给无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的单位及个人。

2、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三车”企业应依法缴纳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原则上每个企业按照每辆车1万元,最少不低于10万元标准,分别依照10-30万元缴纳风险抵押金。具体管理细则另行制定),并接受统一管理;整合各部门设置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存储渠道,设立统一的“三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账户。

3、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工时和休息制度,合理确定驾驶人的运输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的要求,野蛮驾驶、疲劳驾驶。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后果,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投资人承担。

4、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技术标准、“三车”营运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对每台运输车辆安装GPS终端设备,设立GPS监控平台,并保存信息数据备查。同时,要通过安装转向语音提示器,广角后视镜、粘贴车身放光标识、安装反光放大号牌标识牌、加固车身防护栏装置、在指定部位喷涂企业名称和安全警示标语,提高“三车”的安全性能。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本着“统一指挥、快速高效、职责分明、保障有力”的原则,领导小组要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信息互补优势,对整治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和指挥。

(二)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区住建委、区市容局、区人社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交警等监管部门要强化联动执法,对“三车”驾驶人及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驾驶人、车主、企业,市“三车”整治办公室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对驾驶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驾驶包括“三车”在内的营运车辆;车辆被列为“黑名单”的,依法收回其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依法吊扣其许可证、资质证书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建立联审联批机制。对需要进行市区行驶的“三车”,以企业为单位,实行道路通行证管理,由交警部门核发禁区通行证,与交通运管部门核发车辆道路运输证、市容部门核发建筑垃圾车辆运输证实行联审联批,统一审核发放。对无道路通行证上路行驶的“三车”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属于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对车辆所以人或管理予以处罚。

(四)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要根据“三车”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发生率,将“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对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将按照问责制度的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社会宣传、安全培训和集中办公,以及对安全营运的“三车”驾驶人和企业进行奖励,以保障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雨山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雨山区“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徐选谊    区政府

副组长:蔡传军    雨山公安分局

            施建平    区安监局

  员:    区住建委

            戴启华    区农委

            周荣生    区人社局

            蔡云剑    区安监局

            樊宏平    雨山经济开发区

            贾兆斌    向山镇政府

            朱传铎    佳山乡政府

            陈筱棣    雨山街道办事处

                 平湖街道办事处

            潘美美    安民街道办事处

            刘龙余    采石街道办事处

            胡泽林    交警三大队

            范爱民    交警四大队

            郁洞远    交警五大队

                  交警六大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三大队,交警三大队大队长胡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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