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105-0030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1〕77号
成文日期: 2011-10-08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20335 关  键 词: 烟花爆竹
政策咨询机关: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105-0030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1〕77号
成文日期: 2011-10-08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  键 词: 烟花爆竹
政策咨询机关: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20335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157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10-08  17: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马政办〔201196号)精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自2011101日起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集中整治一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地区,捣毁一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查处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案件,打击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决定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打非”工作;协调和督促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打非”工作;研究解决“打非”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抽调区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对全区日常“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指挥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打非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强化对有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查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对查出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报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基层派出所干警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基层派出所干警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捣毁一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要依法严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打非职责实施监察。

(四)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查处生产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和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规定,依法查处侵犯或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犯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港口、码头、搭乘车辆、船舶的违法行为。

(七)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非法用工行为。

(九)供电部门负责加强农村供电管理。各供电单位要建立查禁生产烟花爆竹厂点私拉乱接用电制度,依法切断非法生产厂点的用电。

四、工作时间及重点

2011101日至2012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地区: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和非法生产问题突出地区。

重点内容:(一)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二)非法生产和经营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烟火药、引火线及化工原材料行为;(三)非法运输和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行为;(四)非法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行为;(五)退出关闭企业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六)经营企业超量储存、异地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以及经营“三无”产品和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10日前):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本地区有关部门工作职能,周密部署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二)打击治理阶段(1010日至2012220日):乡镇要继续督促各村村委会落实逐级分片包干打非责任制,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生产历史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要落实专盯人员,重点跟踪监管。同时扩大排查范围,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毗邻县区、乡镇交界处等隐蔽地区,切实做到日常排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窝点,要立即予以取缔查办。同时要追根溯源,彻查原材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从严查办各环节上的违法人员。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2210日至331日):区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组,重点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并对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将本地打非工作情况总结于2012310日前报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开发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加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乡镇要逐级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全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力度。要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把因非法生产导致的烟花爆竹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开发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核查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给予奖励。

(三)落实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各乡镇政府要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具有流动性快、隐蔽性强、反复性大的特点,建立“打非”工作制度,把各项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实行区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重点乡镇采取“一盯一、一对一”监管措施。要及时组织安全监管、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尤其是曾经有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历史的村、户、人员等重点地方,要落实专人负责进行清理检查。要严防停产退出企业原有人员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生产活动,严防其他地区退出转产企业原有人员转入本地区从事非法生产活动。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坚决予以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要一律予以收缴;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构成犯罪的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格奖惩,实行责任倒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安全监管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开发区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绩效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挂钩和责任倒查追究。对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坚决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雨山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

雨山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小强    区政府

副组长:樊宏平    区安监局

        徐海波    雨山公安分局

  员:孟家新    区监察局

        许晓陆    区教育局

        蔡云剑    区安监局

        朱大荣    区人社局

        高桥祥    雨山工商分局

        朱大荣    雨山质监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樊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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