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8-0005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1〕28号
成文日期: 2011-05-25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8-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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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1〕28号
成文日期: 2011-05-25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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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92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05-25  00: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雨山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

实 施方 案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皖安办2011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1146号)要求,为继续深化我区“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为全市大规划、大建设、大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抓手,以推进安全标准化、严把“三同时”关、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应急管理为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控制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并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减少职业危害,加大职业危害监管力度。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继续加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宣传力度,推动《通知》和《实施意见》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二是认真落实《通知》和《实施意见》中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分解和督促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三是切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制度和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四是组织开展国务院《通知》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检查,找出贯彻落实中的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一是深化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完成关闭企业工作。二是对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考核。三是组织开展汛前、汛期尾矿库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四是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局部通风和防透水工作专项整治。五是认真做好我区较大地下矿山采空区的治理工作。六是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建设,开展创建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七是积极推广采用非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强制淘汰落实技术、工艺和设备。

2.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一是督促企业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将从业人员条件纳入安全许可条件。二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化工园区建设,严格安全设计审查关。三是严格执行现场核查制度。对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区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率均要达到100%。四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备案制度,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3.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是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安全监管。二是认真审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三是加大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时段的检查力度。

4. 积极推进职业健康工作。一是加强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和教育。三是加强企业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监管。四是继续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措施。五是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六是配合市安监局启动职业卫生安全行政许可和审查备案工作。七是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八是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联动工作机制。九是依法开展职业健康事故调查处理。

5. 加强综合监管。一是督促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7个行业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指导意见。二是以冶金、船舶、消防、教育、水利、等为重点,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是抓好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工作。四是开展对冶金煤气行业专项检查。五是与相关部门配合,强化对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6. 深化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查出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各部门对所在区域、领域内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对重大隐患认真治理,区政府安委会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二是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管理。三是规范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工作。四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坚决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有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严格事故查处和“问责”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查处每起事故。对一年内发生两起工亡事故的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实行“约谈”制度;对规模以下的小非煤矿山、小危化、小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凡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一律实施强制关闭。凡事故查处不力、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事故调查结案率100%。建立事故查处备案审查、事故单位与信用挂钩联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目标考核奖惩“一票否决”四项制度。

(四)积极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

一是制定开展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标注啊达标升级活动。今年市下达我区13家非煤矿山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全部达标,除安徽长江矿业有限公司两个露天采场和两座四等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水平外,其他非煤矿山企业和四等一下尾矿库100%达标到安全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生产或存储企业要达到三级标准化;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7个行业要完成达标企业3家。二是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开展达标升级活动的实施意见》,实施分类指导,严格组织,规范评审,凡在规定时间内为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期限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抓好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信息网络。三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四是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换证取证培训工作。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完成我区安全生产重大预案修订、审查、备案和发布。二是积极推动组织开展各种类型和层次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三是完善区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事故救援相应快速、应对科学。四是建立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提高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保障能力。

(七)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学兴安”

一是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项资金,加大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力度。二是切实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政策。提高安全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加强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在非煤矿山企业有计划按要求推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装置。

(八)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和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重点推进区、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二是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以创建“安全班组”、“安全社区”、“安全示范村”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企业向班组延伸,城市向社区延伸,农村向行政村延伸。三是加强安全监管机构物质装备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信访答复、信息公开、复议应诉、执法告知、听证、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五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区安全监管系统继续深化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先活动,进一步增强安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四、进度安排

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贯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10日以前)

1、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于51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对照安全生产年的各项要求,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月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冶金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整改。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四季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区有关部门要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于201112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今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机械、纺织、烟草、商贸、水利、特种设备、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特别要突出抓好汛期、重要节假日、夏季高温季节和冬季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的安全生产,同时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要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督观察队伍“三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法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

(五)广发宣传,舆论监督。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统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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