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086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2〕58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9-05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关 键 词: |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086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2〕58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9-05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32033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2年9月5日
雨山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
管 理 办 法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高龄老人生活水平,认真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1、具有雨山区户籍;
2、80-89周岁且享受低保待遇的老人;
3、9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
二、发放标准
年满80—89周岁且享受低保待遇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三、申报程序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实行属地化管理。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雨山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由老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带老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村、社区公示。村、社区在接到申请后,要认真审查核实,将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在辖区公示栏张榜公布7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无异议后,签署核实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
3.乡、街道审核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村、社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登记和造册。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和造册汇总表(电子版)报区老龄办审批;
4.区老龄办审批。区老龄办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审批时限内书面通知各乡镇、街道并说明理由。复审无异议后,统一登记造册(电子版),报上一级老龄部门审核备案。
四、发放办法
由各乡镇、街道联系当地银行,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开办领取高龄补贴的存折。每月20日前,将应发高龄补贴人员名册和发放金额交给银行,由银行将高龄补贴款直接划入老人的专用账户。
五、变更和终止
1.高龄老人满90周岁和100周岁时,及时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申请变更发放档次,提高补贴标准。
2.享受补贴的老人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次月停止发放补贴。
3.享受补贴的高龄老人去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应于当月将老人去世情况告知村、社区。
六、经费保障
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关注老年人、构建和谐雨山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2.强化宣传。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此项政策家喻户晓,使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规范手续。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既要让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生活补贴,同时又要维护政策实施的严肃性,对于身体不好、行动不便等补贴对象,要注重服务,落实专人上门办理申请手续,确保不遗不漏。
4.建库立档。高龄生活补贴发放涉及对象多且变动频繁,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发放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发放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申报审核及调整工作。
5.严格考核。建立定期抽查、核查和统计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定期检查。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现象,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不按规定发放的,按相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附件:雨山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
雨山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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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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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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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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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雨山区 乡镇(街道) 社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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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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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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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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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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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存折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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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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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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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该老人户籍在本社区(村),上述所填情况属实。
核实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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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老龄办审核意见 |
该老人符合发放高龄津贴条件,于 年 月起发放高龄津贴,每月 元。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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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老龄办审批意见 |
同意上述审核意见。
审批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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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送此表应附身份证、户口簿、存折复印件(未持有的需自行办理)。
2、此表一式三份,社区(村)、乡镇街道、区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