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057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2012〕67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9-06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雨山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008-00057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2012〕67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9-06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雨山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雨山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2年9月6日
雨山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马政〔2011〕101号),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重点,逐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化格局基本形成,专业化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城区100%的城市社区建立助老服务站,80%街道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0%的农村社区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0%的乡镇建有养老服务综合服务中心;50%的农村敬老院改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扶持养老服务项目,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产业初具雏形。
三、主要任务
(一)居家养老。对身体状态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伴陪、法律服务和就业机会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紧急呼叫和安全救援等服务;对其中的困难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扩大市便民服务中心“一键通”覆盖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12349社区便民网络服务为平台,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二)社区养老。 在城区,重点建设社区助老服务站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逐步完成助老服务站改扩建升级工作。新建社区的养老综合服务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托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通过倡议、发动、引导志愿活动及建立“爱心时间银行”劳务储蓄制度等方式,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探索建设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科学规划,争创3个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
“十二五”期间,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城市社区达到基本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50%。
(三)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机构以设施建设为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重点实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功能;同时,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等服务。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区级扶持政策,着力培育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全的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重点建设1-2家示范性老年公寓,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保障工作
适时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年满80—89周岁且享受低保待遇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二)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除继续实施床位运营补贴外,对新建、扩建(或租赁经营)床位数150张以上且入住率达70%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社会养老机构批准设置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验收合格,运营达1年以上的,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其用于养老服务的自建用房10年内不得改作它用,否则,将依法追回其所得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调查摸底。为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本辖区内的各类养老机构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各机构的发展现状;二是对各社区、村的现有养老服务资源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建立居家养老、助老服务站和创建城镇养老服务中心的基础条件;三是对各社区、村居住的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孤寡、空巢、特困高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详细掌握老人家庭和服务需求情况。
2.制定计划。各乡镇、街道在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坚持经济性可行性原则,研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列出时间安排,明确工作责任,做好动员,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制度。适时出台雨山区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居家养老市场化运作机制、“一键通”服务长效管理制度等。
(二)实施阶段
1.建立健全组织。为全面落实我区老龄事业科学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确定的内容,按计划全面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改善、提升一批条件成熟的助老服务站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助老服务站向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二是确定50%的农村社区和100%的城镇社区建立助老服务站,配备必要的为老服务设施,向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实质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三是选好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适时按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助老服务站+居家养老”的模式,在条件成熟、功能完善的社区、村构建以社区、村为基础,辐射乡镇街道的“10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3.加强监督检查。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绩效。对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逐项严格把关。在每年年中、年末组织相关单位,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访谈”的形式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致考核评比。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加大投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齐心协力,力求实效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力求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利用现有助老服务站资源,加快转型升级,要在设施、服务、功能、制度等方面有新提升,向社会老人开放,并使其享受优质的服务资源。二是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抓好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整合现有可用的资源,坚持以调整、改造为主,扩建为辅的原则,确定养老服务中心的规划和布局,并组织实施。三是各社区依托“星光老年之家”,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乡镇街道要做好指导和督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切实解决老年人的一些实际困难。四是各涉老部门、志愿服务组织、社区老年协会、辖区单位也要积极发挥作用,共同参与养老服务工程,多层次、全方位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确保为老服务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要使全区老年人都能全面了解此项工作,主动提出服务需求,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温暖。加强对不同类型养老模式的宣传,鼓励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创新创优,倡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亲情关怀活动,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事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