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7-0002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0〕53号
成文日期: 2010-07-25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7-0002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0〕53号
成文日期: 2010-07-25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45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7-25  15:07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七月十五日

 

 

 

 

雨山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作用,健全协税护税网络,深入挖掘税收潜力,堵塞税收漏洞,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税务主管、社会协管、应收尽收、体现公平”的原则,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实现科学管税,形成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综合治税、协税护税的联动机制;以税收征管为核心,同时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充分发挥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和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联动作用,深入挖掘税收潜力,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监管,努力实现由税源向税收全面转化;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共同做好税源控管。

二、组织领导

建立区、工业园和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协税护税工作网络体系,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成立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区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税护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协税护税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同时建立本辖区协税护税办公室,同时指导村、社区建立协税护税点。由村、社区主任牵头,专门人员负责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

协税护税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协税护税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协税护税工作,研究制定涉及协税护税的政策、制度,协调解决协税护税中的问题。

2、负责对乡镇街道、工业园协税护税工作中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奖励。

3、构建全区协税护税信息共享平台,督促协税护税相关部门做好涉税信息交换,加强工作协调,形成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税务部门:对协税护税工作进行日常指导;与区协税护税办公室保持经常性联系,主动通报税源变化、税收管理、税收分析等资料及协税护税情况;对区协税护税办公室报告的纳税人不缴、少缴、拒缴税款及其他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每月向区协税护税办公室提供征管数据;主动了解区内企业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服务措施,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税务部门应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区财政局:成立区协税护税办公室,建立与代征工作站日常联系,制定有关考核办法;设立“雨山个体征管综合服务中心”,对雨山辖区个体纳税进行委托代征;对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协查,协助国税、地税部门开展委托代征;针对协税护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税务、工商等部门提出解决草案,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研究通过后实施;按季向区地税分局提供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并根据区地税分局的需要提供收费的其他相关资料;负责对协税护税相关区级经费的结算,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3. 各乡镇街道:主动了解乡镇街道内企业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定期开展税源排查摸底工作,及时向区协税护税办公室提供排查出的辖区范围内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经营户信息,特别是对新建、改扩建、重新装修等涉及的经营户,还要标明具体位置、经营户基本情况等信息;平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在搞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协税护税的力度;各村、社区的利益由乡镇街道予以保证。

4、雨山工业园管理办: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园区企业涉税信息;配合国、地税部门宣传税法,提高企业和经营者个人纳税意识;解决企业税收征收管理中的问题;定期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对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切实帮助企业增强抵御危机的能力。在加大招商引资的同时要做好税收前景预测,企业享受财政补贴要与企业纳税额相挂钩,实行“双兑现”;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后对该企业要有纳税额的预期和企业发展的前景预测。

5、区工商分局:负责无证无照户清理及补办营业执照工作,及时提供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等相关信息;协助区国税、区地税部门和各街道协税护税办公室对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工作;每月及时提供地税征管需要的企业股权及注册资本变动详细情况,以及工商户注册、注销等涉税信息;按季提供经营用私房出租信息,包括出租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租金、出租期限等。

6、区住建委: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建设领域工程项目的税收入雨山区库工作,提供竣工项目和建筑领域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建筑项目税收的协管工作。

7、区安监局:及时提供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有关涉税信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护企业安全合法经营。

8、区卫生局:做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经营户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做好对企业的帮扶工作。

9、区人社局:掌握辖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情况;对企业执行国家相关劳资政策进行指导,深入企业宣传社保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0区环保局:深入宣传国家的环保法规、政策等,做好企业服务。

11、区文体局:支持和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娱乐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与地税、公安部门建立娱乐行业的联合检查和年审制度,及时提供娱乐业登记明细情况。

12、区市容局:负责对违规企业实行行政处罚工作,依法行使有关监察执法的行政处罚权;向企业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等,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13、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土地使用相关情况,提供全区范围内土地拍卖及转让情况,包括土地出让(转让)时间、面积、用途、出让(转让)人、受让人、出让(转让)价格等。

14、区发经委:及时向财政税务部门通报项目立项信息,建立好项目信息资源库,掌握并提供新开工项目的属地和开工时间,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税前服务。

15区属公检法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做好预防涉税犯罪的税法宣传工作和打击偷抗税行为,公安机关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检察机关每月提供经济案件涉税信息,法院协助税务部门实施税款和处罚强制执行措施。

16、区资产经营公司:积极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督促企业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经营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定期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对辖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17、区征迁局:及时向财税部门提供土地征迁过程中的房屋拆迁、土地平整等各类信息,协助完成安置房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工程的协税护税工作。

18、区招商局:及时向工商、财税等部门提供招商项目的动态情况,力争各类招商项目的工商、税务等注册登记落户我区。

19、区土地开发公司及建投公司:对区级投入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管,加大协税护税力度。

20、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及时提供有关涉税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等工作,保障合法企业自身利益。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协税护税领导小组要每季组织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协税护税联席会议。交流协税护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本区域内的税收征管形势,布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成效并予以推广。

(二)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协税护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强化分析、横向沟通,探索协税护税新思路,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切实有效主动地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并形成相互配合、联动监管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协税护税办公室要建立随时信息交流机制,探索财税联动机制,发挥区国税、区地税征管系统的信息平台作用,实现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动。

(四)建立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大对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协税护税奖励,并加强对各部门及街道协税护税工作的考核;结合各项考核情况,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五)建立定期税收专项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对区内主要行业及重点税源进行专项检查,对税赋偏低、申报异常的行业纳税人进行即时检查;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的作用,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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