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308-00088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雨政办〔2010〕41号 |
| 成文日期: | 2010-06-25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答复 | ||
| 索 引 号: | K16385692/202308-00088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雨政办〔2010〕41号 |
| 成文日期: | 2010-06-25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答复 |
各承办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0年市、区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答复工作,对本单位承办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函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2、各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代表、委员前,要积极开展开门办案,各承办单位负责人要参加开门办案会议并汇报办理情况,以加强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听取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代表和委员理解和支持。
3、各承办单位在答复区领导领衔办理重点市、区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前(详见附表),须经领衔办理的区政府领导审定,方可答复。
4、各承办单位须在6月30日前完成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答复函须以正式公文形式统一报送区政府办,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须报送份数为“提案人数+2”份。
附件:区政府领导领衔办理重点市、区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安排表
(联系人:王昌;联系电话:2324726)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