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8-0009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其他
成文日期: 2010-06-17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制度》的通知
关  键 词: 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制度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08-0009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其他
成文日期: 2010-06-17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制度》的通知
关  键 词: 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制度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制度》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53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6-17  15: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雨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制度》已经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九日

 

 

 

雨山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申报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以各类财政性资金、政府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资金以及其他国有资金为主投入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1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综合监察室)受理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申报,并同时抄送区审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年年初申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招标投标工作开始15日前申报下列材料:

(一)项目立项、审批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情况;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四)项目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五)其他材料。

第七条  对于应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虚假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项目申报,擅自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不按规定进行项目申报的建设单位,将追究该单位分管责任人直至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责任,构成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区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区招标投标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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