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9-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0〕13号
成文日期: 2010-03-22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免疫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009-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0〕13号
成文日期: 2010-03-22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免疫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25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3-22  21: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春季是各种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全年畜牧生产稳定发展,根据省、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集中免疫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区春季集中免疫的目标是:强制对存栏牛、羊实施口蹄疫免疫,对存栏猪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对存栏家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要求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家畜二维码耳标佩戴率均达到100%。对于不宜集中免疫及补栏畜禽,要及时组织补免,确保不留隐患。同时,做好鸡新城疫、狂犬病、羊痘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规模养殖场要按免疫程序免疫,以场为单位建立免疫档案,散养户以乡镇、村建立免疫档案。

集中免疫时间要求:从3月下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50%以上,5月上旬全面结束。各乡镇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人员,配备好疫苗、药品、器械、耳标等物资,及时开展防疫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上报免疫进度,各乡镇每周一将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书面报区防指办公室(传真2330054)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各乡镇要按照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制落实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

一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机制。继续完善禽流感防治政企、技企联系制度,由行政和技术负责人与规模饲养场(户)主签定书面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要落实免疫、消毒、隔离等制度。同时,还要建立政府和部门责任制,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是保障动物防疫经费。乡镇政府应将动物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确保疫苗、免疫反应死亡补偿和免疫耳标、药械、防疫员工资等费用足额到位。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乡镇兽医站要确保防疫经费专款专用,储备必要的疫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

三是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防控机制。乡镇政府要在现有兽医管理体制下,充分挖掘乡村兽医人员资源,并安排一定的辅助人员,配合开展集中免疫注射。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动物防疫的技术指导,提高乡村兽医人员防治水平,适应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督查指导,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认真开展集中免疫工作督查,巩固免疫成果。要组织各村互查,分管领导亲自参加督查。区防指将不定期组织督查、抽查。同时,区农委将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并将结果通报全区。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防疫情在我区范围内传播

切实抓好检疫监督,防止疫情蔓延。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开展产地、运输、市场检疫工作,动物及畜产品检疫率达100%。发现染疫畜禽,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安民家禽批发市场和各白肉市场要积极配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把市场批发关、生猪屠宰关,加强对交易场所和屠宰场点的消毒工作,彻底消灭传染源。

特此通知。

 

 

 

年三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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