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072456/201412-00659 组配分类: 采购政策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4】62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雨山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俱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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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3072456/201412-00659
组配分类: 采购政策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1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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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雨山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俱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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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俱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8422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9-19  14:44

雨山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试 行)


一、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1.台式电脑:按实有人数每人1台配置,涉密电脑等经批准另行配置,价格不超过40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2.笔记本电脑:按照工作需要,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进行配置,价格不超过55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3.打印机:根据需要选择配备A3、A4打印机及票据打印机,其中:每个单位可配置1台A3打印机,每个内设机构可配置1台A4打印机。特殊部门根据需要可增加配置。A3打印机价格不超过6500元,A4打印机价格不超过1500元,票据打印机价格不超过25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4.中高速复印机:编制数30人以内的单位可配置1台;编制数30人以上的单位,可增配1台,价格不超过20000元,原则上5年内(或复印30万张)不予更新。

5.传真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1500元,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6.投影仪: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10000元,原则上8年内不与更新。

7.会议室扩音系统:会议室扩音系统包括调音台、功放、音箱、话筒等基本设备,60-100平方米的会议室,可配置1套扩音系统;10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音响设备配置,由区财政审核后确定;不足60平方米的会议室不配置音响设备。价格按照采购价确定,原则上6年内不予更新。

8.扫描仪: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9.数码相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5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10.数码摄像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80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11.碎纸机: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价格不超过800元,原则上5年内不予更新。

12.空调: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但已配备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独立空调。

无中央空调的,按下列标准配备:

(1)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不含10平方米)的可配置1.0P挂机,价格不超过2000元;

(2)使用面积10-20平方米(不含20平方米)的可配置1.5P挂机,价格不超过2400元;

(3)使用面积20-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可配置2.0P挂机(或柜机),价格不超过4500元;

(4)使用面积30-45平方米(不含45平方米)的可配置3.0P柜机,价格不超过5000元;

(5)使用面积45-80平方米(不含80平方米)的可配置5.0P柜机,价格不超过7500元;

(6)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可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7)原则上8年内不予更新。


二、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1.办公桌椅:按实有人数每人1套配置,处级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2500元,科级及以下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长期使用。

2.沙发(含茶几):根据需要配备,处级及以下办公室总价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长期使用。

3.文件柜:根据需要配备,价格不超过1000元,原则上长期使用。

4.保密柜:根据需要配备,价格不超过1600元,原则上长期使用。

5.会议室家具:会议室家具含会议桌、会议椅等,根据会议室大小配置。使用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会议室,按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配置。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的会议室,按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配置。原则上长期使用。


附件: 1.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2.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1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项目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单位:元/台)

使用年限标准

台式电脑

1台/人

按实有数每人1台配置(涉密电脑等经批准另行配置)

4000

6年

笔记本电脑

按照工作需要,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进行配置

5500

6年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A3

1台/单位

单位根据需要选择配备A3、A4打印机。特殊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配置

6500

5年



A4



1台/内设机构



1500



5年

其他:票据打印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2500

5年

中高速复印机

编制数30人以内的单位可配置1台;编制数30人以上的单位,可增配1台

20000

5年(或复印30万张)

传真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1500

6年

投影仪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10000

8年


会议室

扩音系统

包括调音台、功效、音箱、话筒等基本设备

(1)60-100平方米的会议室,可配置1套扩音系统

(2)10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室音响设备配置,由区财政审核后确定



按照采购价确定



6年

扫描仪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2000

5年

数码相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5000

5年

数码摄像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8000

5年

碎纸机

根据工作需要配置

800

5年






空调





按需要配备,已配备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再配置独立空调

10平方米以下(不含10平方米)的可配置1.0P柜机

2000

8年

10-20平方米(不含20平方米)的可配置1.5P挂机

2400

8年

20-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的可配置2.0P挂机

4500

8年

30-45平方米(不含45平方米)的可配置3.0P柜机

5000

8年

45-80平方米(不含80平方米)的可配置5.0P柜机

7500

8年

80平方米以上的可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8年

注:本表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

附件2

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项 目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元/台、套、件、把)

使用年限标准

办公桌椅

按实有人数1套/人

处级:2500

长期使用

科级及以下:2000

长期使用

沙发(含茶几)

根据需要配置

处级及以下2000

长期使用

文件柜

根据需要配置

1000

长期使用

保密柜

根据需要配置

1600

长期使用


会议室家具

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

500/平方米

长期使用

面积在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以上

400/平方米

长期使用

注:本表中所列“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10年以上;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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