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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858        信息来源: 雨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1-11 1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雨山区农水局按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提高公众对局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2023年,我局已通过政务公开系统发布各类信息197条,内容涉及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决策部署落实、部门预决算、招标采购、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办理、惠农政策、乡村振兴、涉农补贴、水利重大项目、其他等,成功架起了农水局与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朋友之间的沟通之桥,真正使我们的工作做到高效、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送达、归档机制。健全公开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责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审核职责,逐条逐句严扣细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和内容等合法有效。2023年雨山区农水局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无废止失效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安排专人定期维护政务公开网站,按期更新平台信息,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工作。根据政策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做好网站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我局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政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积极参与区里的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工作进展调度会,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严格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我局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未收到社会评议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13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积极主动性需要强化。三是政务公开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够有效。

改进措施:一是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加强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以发布、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涉农补贴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根据《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切实做好了涉农补贴领域项目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信息60条,全面提升了涉农补贴领域的效率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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