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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658        信息来源: 雨山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11 08: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于雨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开,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依据完整性、及时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等要求,完成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率100%20231月,完成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包括政府预算公开、区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8月,完成2022年决算公开工作,包括政府决算公开、区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二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告公示。将各项财政资金的下达及分配结果予以公开。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及时转载上级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9条,其中中标公告信息共计206条为我局单项公开信息最多的科目。

(二)依申请公开。明确了办理流程及时限,规定了反馈的办理意见须形成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经局分管领导签发后,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方式进行答复;对不能公开的信息也要做出书面解释,经分管领导签发后,反馈申请人。2023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申请。未有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2023年,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实时跟进区政府的各项要求,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立足财政职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信息,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五)监督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针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以分析探讨,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细化到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建立外部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把审核关,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强化考核评估,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本年度未产生责任追究相关结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还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着眼于财务工作特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中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的发布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地完善工作,实现政府数字化水平与政府信息公开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和任务,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完善政务信息管理,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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