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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8617        信息来源: 雨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1-14 16:12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几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雨山区政务公开网”(http://ysqzwgk.mas.gov.cn)下载。

如有疑问,请与雨山区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雨山区雨福路180号,邮编:243000,电话:0555-2232136,电子邮箱:232418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雨山区卫健委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本年度雨山区卫健委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853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信息90条,行政处罚类事项信息67条,行政给付类事项信息42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88条,基本医疗卫生信息信息96条,医疗动态信息62条,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领导活动信息31条,主动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28条,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息7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6条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已累计主动公开信息共4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本年度雨山区卫健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雨山区卫健委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加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区分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公开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信息公开意见,并报送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委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再审核;对拟制的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等信息,由委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报主要负责人进行终审;委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雨山区卫健委实行专人定时管理,对发现的网站无法访问、网站被劫持、首页栏目空白、栏目不更新、服务不实用,互动回应差等问题,随查随改。对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上可能涉及公民隐私的栏目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通过考核检查和第三方监测机构,及时纠正空链、错链、错别字、更新时效、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现象,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

雨山区卫健委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公开管理责任,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严肃性、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规范信息维护,按照政务公开新指标和新要求,加强常态化信息发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雨山区卫健委参照省、市上级部门发布的的标准指引,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梳理所涉“医疗卫生”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梳理确定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明确各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建“两化”建设工作队伍,确保专人负责工作推进,按时完成目录编制工作。2021年雨山区卫健委医疗卫生领域共发布430余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服务、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情况等。在2021年度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两化考评工作中雨山区卫健委排第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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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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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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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均衡,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本部门政策文件的解读较少,未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本部门政策情况。

改进情况:雨山区卫健委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平台,提升工作效能,促进雨山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加强检查,建立机制,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从群众角度、用群众语言积极宣传解读政策,采用简明问答等方式跟进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阅读趣味性,吸引更多群众关注支持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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