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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7110        信息来源: 雨山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1-14 16:07      

2021年度雨山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发布在“雨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ysqzwgk.mas.gov.cn/)。如有疑问,请与雨山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青莲路行政中心,邮编:243000,电话:0555-2326629,电子邮箱:masyst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区统计局持续加大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力度,创新统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政务依法公开,促进统计事业发展,为我区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我局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涉及区统计局全年重点工作开展的重要政务信息和经济信息,以及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等重要经济信息11条;财政预决算4条,包含三公经费的财政支出情况;其他类别信息数据16条。

一年来,我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继续坚持按月发布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GDP)、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等相关的指标数据,并通过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发布统计月报和统计公报,为公众了解知晓区域经济的发展状况提供了便利,为政府各级部门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的信息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为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以来,我局召开2次专题会议,督促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信息报送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我局对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范围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类别、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要求,重点公开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统计信息,统计局的职责职能、出台的各类文件等全部挂网,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并对相关目录进行更新、维护,做好信息保障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客观全面地公开政务;加强信息服务,不断增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是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区统计局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需要公开发布的文件或信息,先由局办公室审核,一般性事项由局分管领导审批,重要的、敏感的、全局性信息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由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三是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随机检查制度。及时关注、查看第三方评测反馈问题,做好问题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开展第三方测评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工作,定期参加专题培训会议,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安排对标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如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日常事务繁杂,身兼数职,业务知识不够全面。二是部门发文较少,政策解读流于表面,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偏少,分析不够深入、透彻。三是公布内容不够及时,公开方式比较单调,主要以文字形式公开。

(二)改进的措施

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参加培训会议,不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增强统计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2.进一步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时公布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丰富发布信息内容多样化,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3.提升统计数据分析能力。通过业务培训,责任落实等方式提升数据分析能力,确保统计分析有广度、有深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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