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590607/202506-00001 组配分类: 居住证签注
发布机构: 雨山公安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签注办理服务指南
关  键 词: 公安 户籍 指南 服务
索  引 号: 01590607/202506-00001
组配分类: 居住证签注
发布机构: 雨山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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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签注办理服务指南
关  键 词: 公安 户籍 指南 服务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签注办理服务指南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482            信息来源:  雨山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6-24  15:09

序号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14 户籍管理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签注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或者城乡社区警务室、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经社区民警核实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地址、就业等信息,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放 需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原证 当场办理;
需入户核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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