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

目录标准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上一页下一页10 / 12首页 ....91011.... 尾页直达页面跳转
页面纠错(注:标有*的必须选择/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