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五保供养程序的问题咨询
发布日期:2025-11-20 17:37
信息来源:
| 信件编号: | 20251120001 | 来信时间: | 2025-10-01 17:21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 内容: | 怎么申请农村五保供养?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区民政局
   答复时间:2025-10-02 11:3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到您反馈的问题后,我区立刻转交区民政局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申请农村五保供养的程序有:(一)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经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咨询区民政局,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555-2324072。
2025年10月2日 |
||
热门搜索:
皖公网安备 3405040200024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