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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做好村、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村、社区居委会的制度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其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3、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会同街道做好对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考核、选聘等项管理工作;
4、承办优抚、抚恤、定补的申报,核定发放入伍义务兵优待证;
5、办理优抚对象关系转迁和人数的增减,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6、承办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办救济补助的申报,办理辖区的社会救济,组织协调救灾抗灾工作,对孤、老、残、幼、贫困户、宽释人员生活实行定救、临救;组织并做好救灾、救济钱物的接收、保管、发放;
7、做好对部分离退休人员的代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医等困难;
8、积极贯彻党和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方针、政策、措施,加强社区服务的行业管理,审核街道、居委会办的社区服务业;
9、指导街道、居委会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城区福利服务体系的建立,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开展婚俗改革等项服务业;
10、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审查并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申请;
11、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积极推行火化,倡导骨灰处理多样化;
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
13、承担办理行政区划变更事项,如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等,协助解决有关边界争议、管理辖区内地名的日常工作,命名、更名的申报及地名的监理工作;
14依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规定,受理并审批辖区内社团的设立、变更、终止申请,管理辖区内社团组织,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负责对社团进行年检;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55—232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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