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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山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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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区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检查、监督主管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2、指导区属小学内部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协调和指导区属小学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审批和管理。
5、负责区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的审批。
6、负责区属小学学籍管理,《幼儿园管理规程》和《小学管理规程》的组织实施。
7、使用和管理全区的教育经费,全面承担本区所属学校正常办学运转、校舍安全、图书及仪器设备购置、校容校貌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
8、负责本区内小学义务教育施教区的划分与调整,根据发展需要新建小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初等义务教育。
9、规划、指导本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督导与评估。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规划并指导区管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以及人事、劳资工作。
11、负责区属小学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社会性工作,负责区属小学及属地民办小学、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教育局编制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三、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55—235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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