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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山区经济贸易计划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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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经济贸易计划发展局职责
1、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规划,根据中、长期规划提出的总量目标,搞好平衡与衔接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三产、招商引资等等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主要是产业经济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以及工业、三产等专项政策,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掌握有关经济信息,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研究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牵头组织研究制定企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问题,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区属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区街工业,加强企业管理。
4、负责管理和协调企业的技术进步工作,组织制定、下达企业的技术改造、消化吸收、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利用外资工作,承担辖区内向型经济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质量和技术改革方面的宏观管理工作。
5、指导和推动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编报能源计划和综合能源消耗定额;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实施环境保护项目;督促企业加强设备管理。
6、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分析、监测、预测,运用综合管理和经济调控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
7、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8、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价格改革方案及中央、省、市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辖区内的价格管理、监督检查、明码标价和综合平衡,开展"物价、质量、计量"三信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指导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组织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区级重点加工、批发、商贸、资源开发等市场的建立和管理。
10、负责领导区招商局、物价所、白肉市场管理办公室。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企业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全区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3、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机制创新;
4、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科技进步、质量认证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5、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自身建设;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55—23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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