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发放 (服务部门:规划建设局)
一、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提出申请 2、开发区土地房产局审核、审批、盖章 3、开发区财政局核定税费 4、管委会主任批准,管委会盖章 5、开发区土地房产局登记、发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2份,法定代表人证书1份 2、申请表2份(由申请单位填写) 3、一书一证2份 4、开发区土地房产局绘制的土地出让红线图2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 6、开发区财政局出具的土地出让金到位证明2份 7、审批表2份(由申请单位填写后加盖公章)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