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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程序
1、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服务部门:市技术监督局)
4、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需向工业园招商局提交材料
(1)申请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中外投资者法人证明
(4)中外方的合作协议书
(5)需要提交其它相关行业的材料
备注:
(1)3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2)国家产业目录中限制乙类项目,由工业园招商局上报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3)超过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由工业园招商局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投资者在收到工业园管委会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后,到招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批复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中外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
3、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投资者在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市技术监督局(或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领取批准证书
投资者在收到全国组织代码赋码通知单后,到开发区招商局办理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手续,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申请成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报告
(2)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4)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及附件
(5)董事会成员名单
(6)进口物资清单
(7)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
(8)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其身份证明
(9)董事长、副董事长任职书
(10)总经理任职书及其身份证明
(11)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2)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证件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需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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